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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名字
戚飞说他要退出圈子不想再混下去了,很可能开个小店。我觉得他这样想是件好事。他在这个圈子里纸碎金迷得太久了,我有些担心他退出后立即的冷清会让他感到落漠。其实想想,戚飞虽然混得还不错,有些声望,可这些虚无的东西能算得了什么?不过是种谈资,不过是种扭曲的生活。
用戚飞自己的话说,圈子里的“名媛”,名声越大,被肏得越多,没见哪个纯情少男一夜之前成了名媛。相比其他人来说,戚飞还算是不错的。遇到了程市,手里头有些零钱,也就少吃了些苦头。但今天的“地位”也绝非是用请些酒肉朋友吃吃喝喝换来的。他吃了多少苦头,虽然不说,我还是清楚。
其实在遇到程市之前,戚飞的日子过得可谓清贫。有段时间,我们各忙各的,几个月不曾联系过。却在一个深秋阴雨的下午碰了个面。当时我们都还住在村子里,住的地方隔了几条巷子。若不是他来找我,我想我们很少有可能在村子里遇到。
戚飞出现在我住的地方,穿着一身沾染污渍的衣服,一脸倦怠,几天没有剃过的胡子肆意长着,脚上穿的却是夏天穿的凉鞋。我看着他几乎已经认不出的样子,不知道他遇到了怎样的事情。戚飞进了我的房间,脱了衣服丢在一边,在卫生间用冷水冲了个澡。我想去提几壶开水或是带他去浴室洗澡却都被他谢绝了。他说他就想用冷水洗,想清醒一下。洗完澡,戚飞瑟瑟发抖的站在我面前,来不及擦干的冷水顺着他的身体向下流淌。
我递条毛巾给他,他却拿在手里没动。我又拿回了毛巾替他擦拭。他闭着眼睛流泪,只是流泪,听不见抽泣。我问他是不是受了什么委屈。他摇摇头,只说自己活得太累了,活得难受。他在床上裹着被子靠墙坐着,像是受尽了凄苦。他告诉我,他白天要在超市上十个小时班,夜里要去洗车店洗六个小时的车,好久没有睡过整觉,都是白天下了班赶紧回家睡上几个小时,赶紧起来去洗车,洗完车再赶回来小睡一会再换衣服去上班。他唉了口气又说,活够了,他把两份工作都辞了。
我不知如何安慰他,只是觉得戚飞不是一个嘴上说活够了就真的会想办法死掉的人。而是他说活够了,是不想再过这样的生活。晚上,我们一起到外面去吃炒面。戚飞一个人吃了一大一小两份面。吃完面,他精神了许多,对我说他想先把他住的房子退了搬过了和我一块住,这样,能够节约一些。我也觉得不错,就在第二天把他的东西都搬到了我住的地方。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们一直吃住在一起。不同的是,我每天白天上班,晚上休息。他是晚上上班,白天休息。那时,他从不提他在做些什么,只是告诉我他没有做坏事。我知道他不会骗我,他不想说有他的难处,也就不问。
有几次戚飞告诉我,白天我不在家的时候,他睡不着,站在窗口向外看,总觉得地面非常有吸引力,很想从窗口一跃而下。可惜,他始终没有勇气跳,坐在窗口好久好久,偶然间抬头看了看天,发现天空很蓝,难得一见的蓝。他从窗子上下来去了楼顶,想看看更大片的蓝天。
戚飞上了楼,看着蔚蓝的天空,晒着暖暖的太阳,趴在楼顶的围栏上向下望,路上行走的人那么渺小,街道那么阴暗,再向远处看,便是高耸的楼宇。从那刻起,他就决定不寻死,好好活着,将来努力去那些楼宇成片的地方生活,远远的离开这个阴暗杂居的城中村。
后来,戚飞重新从我这里搬了去了,在村里租了间房子。再后来,他便认识了程市,搬进了楼里。从他搬进楼里的那天起,他就时常提醒我,要我赶紧从城中村里搬出来。如果每天生活在村子里,永远与污水、垃圾、阴暗的房间、杂居的人群整日为伴。到了晚上还要忍受着邻居们吵架谩骂声、做爱尖叫声以及房客深夜回来没命的砸门声。
确实,生活在村子里就要忍受着这些种种不便,可对于生活在工资低,房价高的城市中来说,暂时的生活的这里也是权宜之计,当然,也是诸多选择中最好的一个。况且,我有那么几年都在做着一份没人看得上眼的工作。拿着微薄的工资,还要随时防备着我弟弟惹了什么麻烦等着我去给他善后。
如今戚飞决定重新开始生活,在我看来他已是修成正果,功成身退。凭他的能力,做起生意来也能够顺风顺水。想到他要开个店,我的脑海中就想象出他像个老鸨一样在那里八面玲珑的招呼顾客。水水则在一旁像个牌亮条正的花魁一样卖弄风情,等待着一群垂涎的向其大献殷勤。想到后面,我不禁笑了,我觉得他们无论开什么店都会有妓院的风情。
我在家做好晚饭也没见秦箫回来。打电话问他,他说在外面有些事情要做,给他留饭就行。我自己吃饭没有意思,看着饭菜一点点变凉还是不想动筷。把饭菜盖好,我来到书房给秦箫写回信。
老公: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
竟花光所有运气
到这日才发现
曾呼吸过空气
——《明年今日》
今天回来的早,做好饭菜等着你回来。可惜,没能在饭菜上桌的时候看到你期待的目光和熟悉的笑脸。这刻,我才了解为什么每天你情愿饿着,也要等着我回来做饭给你,然后在我的注视下吃掉。原来,一个人的佳肴珍馐也比不上两个人的粗茶淡饭来的开心。
看不见你在客厅与厨房间像孩子般穿梭的身影,听不到你询问和喊饿的催促声,摸不到你环绕在我腰间那双温柔的手,闻不到你在我发际耳边呼出的熟悉味道,我竟觉得房间空荡了许多。原来,生活中的快乐竟在两个人的相濡以沫之中。
我的不经意、不小心竟疏乎了你的感受,我在与客户不厌其烦的谈判时,你在思念度秒如年,我在与同事巨细必躬的讨论时,你在企盼是望眼欲穿。我从未想过,我的存在会对一个人来说如些重要,而你,就是我存在的意思。
像一首诗中写到的那样:
我把你的名字刻在云彩上
被微风吹走了
我把你的名字刻在沙滩上
被海水带走了
我把你的名字刻在石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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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时间带走了
于是
我把你的名字刻在了我的心上
一起风化
一起变老
一起停止
一起成灰
融为一体
爱你的,老婆。
写完信,我像秦箫平时等我回来那样,靠在沙发上看电视,无聊的浏览着每一个频道,渐渐在等待中困顿。
等我醒来的时候,秦箫蹲在我面前,手指尖轻轻划过我的脸庞。我微笑着看着眼前这个同样一脸微笑的男人,说:“回来啦。”
“嗯。回来了。”当我坐起来时,他坐在我身边,看着桌上盖着的饭菜问我:“你还没吃饭啊?”
“没呢。你没回来,我没胃口。你吃过了?”我问。
“我没吃。我还是喜欢吃你做的。”
于是,我们坐在一起吃着重新热过的饭菜,彼此看着对方,一直傻笑个不停。
睡觉时,秦箫紧紧的贴在我身边,用被子把我们两个蒙头盖住。神秘兮兮的对我说:“老婆,我要给你看个东西。”
我赶紧拉开被子,说:“又看啥东西。上次你说要给我看个东西,结果你却放了个屁。别想再骗我。”
“这次肯定不是放屁。不骗你。”他又把我被回到被窝中,拿着个小手电筒打亮了说:“你看。”他把灯光照在他的左胸上。
“看你奶头干嘛?外翻了?还是你想隆胸?”我问。
“不是,你好好看嘛。仔细看看。”
我借着手电的灯亮仔细的看了看,在他的奶头下面,印刻着两个小字“明杨”。在这离心脏最近的地方,他留了一个名字的位置给我。我伸手摸了摸那还有些发红的皮肤,轻轻吻在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