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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睁开眼已艳阳高照,转头他已不在,室内还留有一丝欢爱过后的余味,他总是那么的讲究原则,什么都改变不了他正常工作的时间表,有时我甚至认为他是个只爱好工作的机器。
以前我会想我或者泉,跟他的工作相比哪个重要?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我宁愿他只爱他的工作。
我摇了摇头坐起来,呆呆的看着房间的每个角落,贪婪的回忆着昨夜和以前经过的所有细节,回不去了,也不想回去了,不是一直希望他能了解真实的自己吗?不是一直奢望他能接受真正的莫凌吗?
可是我现在不奢望他能接受我,爱上我了,我希望他认清我,讨厌我,赶我走,而我知道只要了解真正的我是什么样子,他一定会赶我走的,这就是为什么在泉离开后,我要花两年的时间装成泉的样子,才能自信的出现在他的面前留在他的身边了。
起身去浴室简单洗漱,毫无意外的餐桌上是丰盛的早餐和留有他挺拔秀气字迹的纸条,“我给你请了一天的假,好好休息,峰!”
看到那个落款的时候我有一瞬间的失神,他用了“峰”,而不是“瑜峰”,我知道他和泉之间一直都是称呼“瑜峰”的,那么现在这究竟意味着什么?
不能再想下去了,我吃了早饭,匆匆收拾了一下,下楼打车回到了我的小窝。
很久没有打扫,一切都蒙上了一层灰尘,我一边擦着一边希望自己在瑜峰的生命中也如这灰尘一样,一擦即逝不留痕迹,尽管这样的结局是我和泉都始料不及的。
抱起床褥推开门,把他们晾晒在天台的阳光下,看着潮气化作无数青烟袅袅的升起又消散,灰暗晦涩的生命也是这般不堪吗,暴露在明朗的阳光下就不能长久,也许我和泉都是配不上瑜峰的,所以才会遭受同样的命运,要早早的离开这伤害我们也被我们玷污的尘世。
一个人带上耳机无聊的坐在天台边,我荡悠着双腿跟着HI-POP摇头晃脑的吹起了口哨,已经换上了我喜欢的衣着:宽大的蓝色长T盖到大腿,外面套了一件天蓝色和白色相间的长款羽绒服,敞着怀,下身一条松松垮垮满是口袋的
裤子,随意的挂在腰上,脚上是
黑色漆皮高帮板鞋,头上戴了一顶
黑色毛线帽,那是我十五岁生日时泉亲手给我织的,也是目前我在这世上唯一珍视的东西了。(如果那套架子鼓还没有送人的话,它会排在第二。)
吹了一会冷风,呼吸够了自由的空气,我腾身跳下地,随手来了一个侧手翻,功夫还没有荒废,我满意的笑笑回屋泡面去了,肚子还是很重要的。
下午补了一觉,夜幕降临的时候,我知道我该出动了!
城东有个废弃的家具加工厂,后来有些潮人把它改成了一个热爱街舞、摇滚和HI-POP音乐的社会闲人玩乐交流基地,我们也是在高中的时候加入了一个街舞社团,才知道这个地方并且成为那儿的常客的。
我说的我们是我、大铉和土匪,并称浩海高中三剑客。我们当年的辉煌那是三天三夜都讲不完的,也是我苦难青春中一段绚丽的回忆。
但是自从泉生病,我就很少跟他们去那里玩了,再后来泉离开了,我就[ẆẆẅ.ẎaṅQḯṉgḈṳn.ḉṎṂ]更没有心思和时间去了。想想也有快一、两年了,不知道现在那儿是个什么样子呢!
请支持我的另两部作品《天意》和《蓝色棉花糖》,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