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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斯告诉我女人走路关键是腰和胯的配合,倘若把臀部摆动好了,就会显得风情万种,否则,再漂亮也会黯然无光。
另外就是要保持挺胸,收腹,翘臀,决不能哈着腰。他又说我虽然瘦,幸好小屁股还挺翘挺丰满,所以一定要利用好这个优点。
你看他说话多直接,就那一句关于我“小屁股”的评论,羞得我半天抬不起来头。而且,他的意思……不会是让我……撅着屁股走路吧?那多丢人?打死我也不干!
结果试了好些次,都不行。
我平时走路的幅度虽然不大,可也绝对不会像是女人走路。何况我穿着高跟鞋本来就走不稳,哪里还能想得到去扭腰摆胯?去挺胸翘臀?
就为这件事,莫斯急得满头大汗。看看表,三个小时已经快过去了。
“如果是这样,我白忙活了半天。”他大叹气,“你很爱格瑞是不是?那么,想象自己是格瑞的新娘,想象自己正穿着婚纱跟格瑞走进婚礼殿堂。好好想象一下!你要真把自己当成是女人,而不要老是想着自己是男人假扮的,那样你怎么也走不好。”
他让助理都出去,他自己也走出去。我静静地站了一会儿,我先想到如果我扮得不像女人,格瑞会怎样?
他一定会冲我吼!也一定不会真的把我怎么样,但是,他会不开心。
而我,不想让他不开心。
然后我真的开始把自己想象成女人。事实上我并不想做女人,那样的想象并不能够让我感觉舒服。但是只要格瑞开心,别说女人,让我做什么都无所谓!何况,如果我是女人,格瑞会不会像莫斯说的那样,真的愿意娶我,真的愿意跟我走进婚礼殿堂?
我想也许会。起码那样才能有机会,因为格瑞不可能娶一个男孩儿做新娘,他要娶只能娶女孩儿。而我,永远都不可能是女孩儿,也永远不可能真的嫁给格瑞做新娘。但是,偶尔做做梦总没什么关系。
我本来就很爱做梦,而现在,我可以把美梦在真实里上演。
我试探着向前走了两步,想象着自己是一个女人,而格瑞正温柔款款地挽着我的腰。我没去考虑怎么扭腰,怎么摆胯,怎么挺胸翘臀,我只是让自己尽量走得轻盈而平稳。
我来回走了两圈儿,完全沉浸在自己假设的一个幻象之中。然后,我听见莫斯兴奋的声音:“怎么样?格瑞,你出三倍的价钱给我,不亏吧?”
我倏然回头,然后我看见格瑞怔怔地站在门口,呆呆地、定定地看着我,那一双绿眼珠,就像第一次看见我摘掉眼镜的那一晚时一样,散发着亮亮的、奇异的光彩。
“格瑞!”我胆怯地叫了一声。
格瑞马上奔过来,一手挽住我腰,一手碰一碰我的长发,眼睛一直一直盯住我的脸,低低地,喃喃地,咕哝了一声:“上帝,这要是真实的你多好!”
“喂!到底怎么样?满意吧?”莫斯走过来,一副邀功的样子。
“好不好要到晚上才能检验出来。”格瑞回脸一笑,“不过也辛苦你了,如果不露馅儿,我出四倍的价钱给你。”然后他又回过脸来看我,很久,终于挑出了一点儿毛病,“这串珍珠配不上他,不够大气也不够亮。”
“不好意思!我这里所有首饰配在他身上都会显得俗气,只有这串珍珠稍微好一点儿。如果他手腕上可以戴上相同的一串珍珠手链,会好很多,可是我这里没有跟它成套的。”
“那我自己出去买吧。”格瑞扶着我的腰往外走,“改天过来送衣服的时候跟你结账。”
“那最好!我可以多见你一面。”莫斯眨眨眼睛笑,忽然想起来,忙进去拿了手袋出来,“把这个别忘了,里边有化妆盒,记住随时补妆。”
我冲他笑一笑,格瑞谢了一声,扶着我走出玻璃大门。
站在外面,格瑞回过头来望着我,我甜甜地向他一笑。格瑞忽然凑过
嘴来,在我
嘴上亲一下。
“啊?”我吓一跳,这可是在大街上!
格瑞笑起来,又凑过嘴来,在我微张的小嘴上再亲一下。我看见路过的行人都在会心地瞅着我们笑,吓得再也不敢张嘴。
格瑞好像忽然想起来什么,掏出手机打电话。
“喂,王昕!”我听见他这样说,“我今天晚上在我家别墅那边开一个餐会,你帮我约同学们都过来吧。……对!六点半钟吧。……好,再见!”
他挂上电话,再冲我笑一笑。
“我们去配项链。”他说,很温柔。
“格瑞,有必要吗?”我小心地问。
不过就是一晚上的玩笑而已,花那么大的代价,值不值得?
“为什么没必要?我正好想送礼物给你!”他拥住我,向前走,本来这一块儿就是最繁华的商业地段,大商场很多,“不过我祖母虽然留给我了很多遗产,但是在我大学毕业以前,一次最多只能动用十万以下的款额,所以暂时还不能买太华贵的给你。”
天!我都要晕了。
十万?他不是准备花十万去买项链吧?就为了戴今天一晚上?而且,听他的口气,好像嫌十万都不够用?
“格瑞,只是今天一晚上而已……”
我没能把话说完,因为格瑞已经回过头来,根本不管大街上有多少人,低头就在我嘴上亲一口。
“不准说不要买的话!你说一次,我亲一次。”他的霸道又显现出来,“我就想现在给你买,如果不是我的钱现在不归我管,我会给你买最好最贵的钻石项链。”
我见他笑笑地看着我,好像随时准备再亲的样子,只好闭上嘴不敢再说。
我们俩相拥着进了大商场。
格瑞的高大英俊,走到哪儿都是众人瞩目的对象;而我,起码现在,也是非常清纯美丽的。所以,几乎所有人都在看我们。格瑞毫不在意,昂首挺胸地拥着我,好像非常非常地得意和满足。
那让我非常非常地不明白,为什么我是男孩儿,别人多看我一眼,他就恨不得拿个袋子把我装起来;而现在,我打扮成女孩儿,他反而毫不在意,似乎天底下的人都来参观,更会让他感觉开心和骄傲?
但是我没敢把我的疑问问出来,问了他也不会说。而且我直觉地认为,在这个时刻问这个问题会大煞风景!而我,只要他开心就行,所以,我最好还是默默地演好我的戏。
我们到了珠宝专柜,没有找到合适的。于是去第二家商场,还是没有!又去第三家。
格瑞兴致勃勃,好像今天转一下午他也不会烦,可是我的脚好痛!毕竟我是个男人,我没有穿过高跟鞋。我很奇怪为什么所有的女人都喜欢穿高跟鞋,那分明是自找罪受。大概是因为男人的骨头肯定比女人
硬,所以更容易磨坏脚踝的缘故吧。反正我现在宁愿去垃圾桶里找一双破拖鞋穿,只想赶紧把这双害死人的高跟鞋扔掉。
幸好在第三家商场找到了还算比较理想的两串珍珠项链,光泽、大小以及圆润度都比莫斯给我配的那一条要高一个档次。而且最难得的是,这两条项链除了一条略长一些,一条略短一些之外,珍珠的成色大小几乎一模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