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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已经健步如飞,还是去医院又查了一下我骨折的腿,然后医生以两折的价格买去了我的双拐,而我则脚步轻盈地从医院大楼的楼梯上飞奔而下。
这天恰巧是办公室里一位狗男的生日。他便约了全办公室的人去一家新开张的饭店吃饭。我什么都没带,还好有人带去了一个麦香园的蛋糕,也算是大家对他的祝福。餐桌上气氛热烈,各狗男花妖拿出本领,让桌子上的人都乐得稀里哗啦。大家都兴致高昂,便约定餐后一起去K歌。于是又都没心思吃饭了,大家轮流和过生日的小子喝了一回,又招呼服务小姐上了寿面,急匆匆地吃完,一窝蜂地往外走。服务小姐指着旁边的蛋糕提醒,我叫住他们,要他们吃了蛋糕再走。大家闹哄哄地说:“不吃了,都撑着了,谁还吃这个呀,不健康。”我说带到KTV包间去,饿了再吃。大家都不耐烦,不愿动手,纷纷说:“不带了,带了也没人吃。”于是到楼下的吧台结账,兴高采烈地上车。我走在后面,想了想,还是叫服务小姐把蛋糕拿过来,放到车后箱里。
汽车载着满车的喧哗来到霓虹灯闪烁的“曼哈顿”。
来了短信。我掏出手机看,然后删去移动公司的广告。今天够早,也才6:40。
我坐在长沙发上忍受高分贝的声音在耳边震动。
我其实也是能唱一点的。高中阶段的读书课全部拿来练声唱歌,我的座位排在从后面数的第二排。当时的梦想就是背着吉他四处流浪,然后唱响全国,一夜成名,拥有无数的歌迷,并由此过上香车宝马的生活。我的成就是在我当时座位的四邻拥有了相当数目的歌迷,大家读书,读累了便停下来听我感情充沛地声嘶力竭。当然这些这些坐在教室前面讲桌上的老师是不知道的。不过梦想和现实是完全两回事,虽然我用了我大量的读书课时间为我可能存在的未来歌唱事业做了颇为充分的准备,当高考带着呼啸扑面而来的时候,我还是未能抗得住它的压力,只能在最紧要的关头悬崖勒马,重把心思放到迎考备战上。最后的结果差强人意,还算没有丢人丢到家。到大学阶段总算把我高中阶段的所做的歌唱事业上努力的成果用上了。报名参加学校举行的歌手大赛,一路过关斩将,坚持到最后,上了校园十佳的前五名。当然了这些都只是玩,生活关键的还是不能饿肚子,这一点我现在的体会是比以前青春时候要深得多了。
狗男花妖们正是疯的时候,大家抢麦克风,一首歌的调门想起的时候,无数个声音一起吟唱。我笑眯眯地看着他们闹,感觉年轻真是好啊,即使只差了几岁的年纪,也完全是不同的生活劲头。
手机响了。我借着变幻莫测的电视画面微光看号码,是老莫打来的。
心里的跳一下子变得不齐整了。匆匆地跑到门外接听。
“老爹。”
“嗯。今天有没有吃饭啊?”似乎他还没吃晚餐。
“——嗯——,还没有,今天比较忙。您呢?”
“我也没吃。今天多煮了面条,你要是没吃就过来吧。”
“马上到。”
兴奋地收了电话,匆匆进屋跟狂欢中的众男女中的某一位说一声,叫他们玩够自己打车回去,我先走了。
拎着蛋糕进了门。看到我手上的蛋糕,老莫的眼睛闪了一下,说:“买蛋糕干啥啊,家里都煮好了。”我换鞋,把蛋糕放在门边的鞋柜上,说:“买来吃啊,还买来看啊?”
桌子上已摆好了满桌子的菜肴和满上了的两个酒杯。他催我去洗手准备吃饭。我伸了伸舌头,说:“这么多,吃得下吗?”
老莫往我身后看,说:“腿脚全好了?不需拄拐啦?”
“那是。我身体的恢复技能岂是旁人能比的。……”
&em[ẅẉẅ.ẏaṄqḯṉḠḉṲṋ.ḈṎḿ]sp; “又吹。”老莫笑嘻嘻地给了我一巴掌。
我去洗手,心里想:今天老莫有什么事呢?
老莫的手艺果然不同凡响。虽是第二顿晚餐,和老莫谈谈说说,还是又吃了不少,也喝了不少。
餐后,我洗了碗碟,想起蛋糕,便切了两小块,端了一块给老莫。自己也拿了一块。已经饱得不想往肚子里装任何东西,我还是飞快地吃完了。老莫却吃得很斯文,很仔细。我觉着他好像是在品尝,一小口一小口地。
为了能再赖一会儿,我提出要去他的书房练字。老莫欣然同意。
我在纸上写,老莫在一旁观望,偶然对我的某个笔画或某字的间架稍作点评。看来这一段时间还有一点长进,老莫也表扬我比以前写字用心多了。我听得张大了嘴乐。
老莫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去他的书橱拿东西。我转过身来看着。他推开外层的玻璃,又把装满了书的书架层往旁边推,让我惊讶的是,推开外面满是书的这一层,里面竟然出现了不小的一个暗格。
老莫在里面存放着的一些书里面翻翻捡捡。我却被里面斜靠着的一个底部粗大,上头狭小的油光锃亮的盒子吸引住了。我也走过去,盯着看。老莫终于选定了一本书,是一本纸页泛黄,年代久远的字帖。他把书递给我,我心不在焉地翻了翻,是一本《宋四家书谱》,里面选着一些宋朝四大书家的名帖,每幅作品后还配了历代书家所写的点评与赏析。确实是一本好书。不过我的心思还是在那个盒子上。我终于没忍住,指着盒子问老莫,“这是什么?”
老莫抬头看,看到那个狭长形的物体,他似乎有些走神,仿佛是回到了以往的某一刻。“吉他。”他说着看了看我。“你也会弄?”
我有些底气不足,毕竟有好久没有摸过了,还是吭哧吭哧地说;“以前自己瞎来来的,不曾有人教。”
老莫盯着我看了两秒钟,他的眼神里有一种我不熟悉的东西。我有些头皮发麻。他转身拿出了盒子,拉开链锁,取出了里面的那把乐器。
这是我看到过的最好的一把琴。
古典的木吉他幽蓝色地晃动着我的眼睛,但从它精良的制作工艺,我就知道它应该价值不菲。纤尘不染的琴面上浮着金黄的琴弦,雍容华贵,古朴大气。
老莫把琴递给我,说:“试试看。”
我放下手中的书,接过,随便地按了一个和铉,琴便叮叮咚咚地响起来了。是的,这是我见到的最好的一把琴,音质沉着、飘逸、华美。
我在地上坐下来。低头想了想,轻舒五指,琴声飘飞出来。随着音乐,我轻轻地唱,这是一首《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甚流浪流浪远方流浪
为了天空飞翔的小鸟
为了山间轻流的小溪为了宽阔的草原
流浪远方流浪
还有还有为了梦中的橄榄树橄榄树
不要问我从那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
为什麽流浪为什麽流浪远方
为了我梦中的橄榄树
老莫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我,又似乎没有看到我;他好像把我当成了另外一个人,一个飘渺的、他无法触及的人。我看着他。他的眼里有了某种亮晶晶的东西。他没有等我唱完,便出去了。
我唱完这首歌,心里毕竟舍不得这把琴,有随便地弹了几首熟悉的曲子。我听着这幽寂里的琴音,有灵魂出窍的感觉。
坐着发了一会呆,然后站起来,把琴装进盒子里,走出了他的书房。
老莫斜靠在客厅的沙发上,他闭着眼睛,似乎睡着了,又似乎在想着什么。
“老爹,我走了。”说着,我走向大门。他没有动,也没有说话。我在门边停下来换鞋。
他忽然说:“那把琴送给你了。”他并没有抬头看我,声音也低沉得类于呓语。
“噢。那我下次再拿吧。今天我还要回一下公司。”
其实,我是不想带走那把琴的。吉他,除了他,我还想弹给谁听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