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据说地方志和史书资料里记载,在旧中国的无来源久远,阶段性的呈开放或被压抑,个别地方就比较开朗和容忍,男风日盛,青楼红楼本是卖笑的地方,在一些地方有些富户甚至是买回美男,金屋藏娇,视若妾侍,出入如夫妇。他们在家庭的地位远不及原配,其地位也就是妾侍一般,甚至没有妾侍的名分。这也是为什么史书上却没有记载下一个男人明媒正娶的把另一个男人娶进家门的原因。
何谓明媒正娶?一般的观念是第一个女性配偶或再娶的大家闺秀,可见史书仅仅是讲究“名分”二字;而对地位相对低的则是买或聘。在男风盛行的旧时代,确实没有谁会把一个不会生养的美男作为原配,落入风尘的美男子几乎都是出身于家道破落的家庭,所以也极难被明媒正娶,一些地方虽然依照迎娶礼仪却没有给予对方名分。导致史书和地方志上没有这方面的记载。
故事引自一个没有经过证实的聊天,也许很快就会湮灭在明天的时光里了。
《最后一件花衣裳》
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末期,林春出生在秦岭大山和巴山交界的一个小山村,四面都被崇山峻岭所环抱,交通极其不方便,自小也就没出过远门,最多也就是去县城,在林春眼里县城就是大城市,林春是个安分分孩子,听大人们说起县城有好多人,还有好多的连成片的大房子,街道两边有不少卖东西的店铺,可妈妈说,不要留恋那些地方,人来人往忒复杂的,到处都是车,没有一个安静的地方,远不及我们乡下安逸。
在林春很小的时候父亲就离开了人世,他们兄弟七人自小与瞎了眼的母亲相依为命,也许山里人都希望自己家的女孩子外嫁,越发使得山里的女人显得越来越少,就是到了女大当嫁男大当婚的时候,林家里便犯了愁,姑娘们都不愿意嫁给本地人,都争着嫁到外地,他们七兄弟,除了大哥娶了一个瘸腿的寡妇外,其余的哥哥都都入赘到外村当倒插门女婿了。
林春是家里最小的孩子,记得很小的时候母亲就瞎了眼,随着五个哥哥的离家入赘做了别人家的上门女婿,一家人生活的更苦了,本来一家母子几个相依为命,到如今家里只有大哥一个人是劳动力,大哥不但要照顾母亲还要照顾他那瘸腿的媳妇,还要下地干活。所以林春很小就帮助做家务,不但煮饭洗衣服,看孩子,还要缝缝补补的活儿都得由林春来做,另外还得替大哥分担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插秧养牛晒谷子等等。
就在林春十五岁那一年,村里遇到倒春寒,地里的粮食颗粒无收,不少家庭都饿死人了,林家也断了粮,就在他们想举家到外逃荒的时候,七公找来了。
七公与他们是同乡的长辈,虽然不同姓,但远祖都是几百年前年湖广填四川时迁来的,至今已经有十几代人,算是世交,七公属于长房长孙那一支,田地颇多,人丁旺盛。青壮年时期常常出去外面,听说在苏杭做生意。不但攒了钱还开阔眼界。
原来七婆新近去世。夫妇俩原本是姨表亲家,七婆过门后生了二女,为了延续子嗣,便亲自为七公填了房妾室,小妾肚皮也算是争气,先后为七叔公生了几个儿女。
以前七公在外面也是个寻花问柳的人,所谓是公子好俅也是人之常情。同时也染上了苏杭地方好男之癖。有一次曾把一个小厮带回来,就被七婆打出了门,在那个家里唯有七婆能够镇得住七公,从那时候起,七公就再也不敢把小厮往家里带了。
如今七婆去世了,再也没人敢管七公的事,林春是他看着长大的,不但人长得标致,家务事样样都会做,特别是林春的针线活做得比不少媳妇们都好,所以动了心思,想找林春做他的小厮。
“七公”林母亲说道:“这怎行啊,林春可是个男娃啊。”
七公笑着应道:“这有啥子不行的啊,不说他的针线活做得那么好,人也长得细皮嫩肉的令人心疼,到了我家后就不用下地干活,就替我拾缀拾綴家庭。如果你愿意,我就给你们五石谷米和十块大洋做彩礼。”
“哦?”母亲犹豫了,但是林春大哥却急忙答应了这事。七公见状,问林春是否愿意,林春看着母亲难为情的样子,她双目失明,怎能离家背井去逃荒?
“娘,就让我去吧,有了粮食,您也就不用外出逃荒了。”
母亲没法子,也只好应允了七公的要求。
七公当天就让人把钱财送了过来,这可是林家的救命钱粮啊。
此事在小山村传开了,那可是山外富贵人家的事,村里人自认没见过。
虽然不是明媒正娶,没有给林春任何名分,尽管如此七公还是备了轿子,把穿着嫁妆的林春迎娶过门,这是林春第一次穿嫁衣,也是林春第一次穿女人的衣服。
才出门,母亲依例在林春身后把一盆水泼到地下,寓意是嫁出的人泼出去的水,今后这里不再是他的家。
由于粮食缺失,七公只给村里每人一碗米饭和一块肉,尽管这样,全村人都吃的开开心心的。
在鞭炮声中,一老一少行过大礼后,林春就正式成为了七公的人。
林春独自坐在房间,里面没有高贵华丽的家具,大床上叠着大红的被褥,还贴有大红双喜,点燃着红蜡烛,使得房里充满了喜庆的气氛。
有些酒气的七公进到房来,乐呵呵地坐在桌前的椅子上,林春给他递过一杯热茶,七公身材高瘦而苍老,古铜色肌肤,慈祥的容颜,精神一头银发,蓄有一副山羊胡须,只是眼里多了一种色迷迷的笑容,在烛光中抖动时更加增添了一份儒雅的气质。
老于世故的七公把林春扶到床边坐下,“林春,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啦。”
林春“嗯”了一声,记得临出门前,母亲吩咐过今后要好好服侍好七公 “入了七公的门,就是七公的人”。
洞房之夜,蒙性未开的林春糊里糊涂地成为七公的人,第一次品味到了人生的滋味,原来家庭生活是有性生活的。
翌日大早,七叔公就起床了。
“林春”七公轻声说道“你才进门,多睡点吧,别忙着起身。”
“七公,我想回家看看我妈。”
“林春,你现在还叫我七公?”
“老爷!”
是啊,就在他临出门前,母亲就已经反复交代过,过门后就改口叫七公为老爷的。
然后低着头,说实在的,眼前这个老人并不讨厌,很是慈祥的容颜,但是想到昨晚他如狼似虎的动作,很难想象是他所为。
“我就依着老爷的意思,在房里待着。”
“难为你啦,林春,既入我家门,就是我的人,不管你是男身还是女身,都得依照风俗礼仪,三天后我和你一起回你外家。”
“谢谢老爷!”。林春心里很高兴,离家仅仅一天他就担心家里,担心母亲和大哥大嫂侄子们。
他服侍老人穿好衣服和盥洗后,七公出去后,他才洗净脸上的脂粉,独自一个人坐着,心里空落落的,不知该怎样面对即将来到的新生活。
直到接近晌午,七公端来两碗汤圆, 这是林春进入家门的第一餐,寓意将来的生活甜甜美美、团团圆圆。
吃过东西,七公问林春是否愿意出去走走,到外面给客人敬酒,他心里自然愿意出去透透气,一看身上的衣服,很不习惯这花花绿绿的衣服,七公为他置办了不少新衣服,但全是女人的样式,林春不习惯如此的衣服,怎好穿出去见人?七公似乎看透林春的心思。
“你今是我的人了,才进门自然就得穿戴得整齐干净,丑媳妇见公婆是迟早的事,如果不愿意,那也要过了三朝以后再换回男装。”
林春担心穿花衣会被人笑,七公说,人家笑笑就过去的,日子长了谁还会笑?
胆怯怯的林春跟在七公身后,进到客厅,果然众人的目光都射了过来,林春心里老大不自在了,低着头紧紧跟在七公身后。
大厅里的嘉宾有不少邻近村子的士绅乡儒,加上村里来作陪的长老和亲朋,也有七八桌。以前这些人高高在上,与穷人极少来往,但今天却显得异常兴奋,一个个道貌岸然地对他们作揖道喜,真所谓帮箸善言多,肉多朋友真。
七公的子孙们也在一旁叫林春做哥哥。
由于到处都缺少粮食和食物,酒宴只摆了两天,第三天一早,七公和林春就返回林家,其实此时这里已经成了林春的外家。
母亲和哥哥嫂嫂都出来迎接他们。
才离开三天,家里变得干净许多,可见这几天大哥精心收拾庭院颇费心机。他是个讲究实惠的农民,在灾年里过上丰年的日子,使得他保住了这个家庭,保住了他那众多孩子,虽然使他失去弟弟林春这个帮手也是值得的。如果他当初不同意的话,最终林春也得入赘别的人家,一旦林春有能力讨回媳妇,也是要与他分家产的。
“七公,林春不太懂事,您就多些担待。”母亲恭恭敬敬地说道。
“龙胜家的,你就大可放心吧,林春既然入到我家门,就是我的人,我知道怎样做的,我不会委屈他的。”
说真的,老人对他很好,再说他在村里也是个道高望重的人,所以原来村里各种各样的议论也很快消失了,林春也很快适应了在家里的角色,服侍老人也是应尽的职责。
缘分这东西本来就奇妙,棍棒打出来的往往是小子,豆子不榨不出油,嫁人之前自己都不知道将来的事,命运就是缘分,林春暗暗庆幸自己能够跟了他,只得尽心尽力侍候他。
七公是个懂得疼人的人,看到林春如此尽心尽力服侍,家里的小辈自然高兴,特别是他的针线活做得好,人勤手脚又麻利,自然揽过家里人的缝缝补补的活儿。
过来已经近一年,不少人慢慢地不再把林春当成男人看待了,在与村里小媳妇们聊天论裁缝衣裳的时候,看到一些大腹便便的小媳妇就特别羡慕,回来和母亲说起,他也想要孩子。
“傻孩子,你却是个男身,怎能有此等想法啊?”
“但他们都说我像女人啊。”林春应道“怎就是个男身啦?”
母亲说道:“女人是蹲下屙尿的。”
什么?原来就这么简单?林春心想道,我是女人,以后就蹲下屙尿。
从此他开始蹲下屙尿,不久老人惊奇地看着林春,慢慢就知道了林春的心事,竟然哈哈大笑起来。
“你娘说得对,你就是蹲着屙尿也成不了女人,更不能生娃子,因为你是男身,我之所以把你讨回来,是因为你的所作所为都与女人一样,再说我儿孙满堂,要不要孩子都无所谓,我要得就是你的人。”
就在这一年,他们的村子来了解放军,随后的土改把七公家的家庭成分评为地主,成为村里唯一的地主家庭。在土地改革后,说是按照有关政策强制地把七公一家人分户迁出本村,就这样原本的一个大家庭被强行拆散了。
分拆地主富农家庭是那时候的政策和硬性规定,除了七公留在本村外,他的五个儿子被强制搬迁到外村。
而对林春的事,政府经过在调查后,认为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陋习,压根就不承认这种荒唐的婚姻关系,有意让他返回母亲身边生活,但是母亲和大哥怎都不肯接受他的回归。一句“嫁出去的人,泼出去的水”,真是覆水难收,也怨不得母亲。
由于母亲和大哥不接纳林春回归,身份又无法得到认可,他只能继续留下来和七公一起生活,所以只能被当作这个家庭的成员。再说他也不愿看到七公一个人生活,虽说两人的关系早已被政(言情小说网:www.₆⁹⑥⁹xs.Cc)府废除。
此时七公家里除了一间草房外,家里的土地、牲畜和房产全部被没收归公,1952年,村里搞起了合作社,因为没有土地和牲畜,还有地主成分,他们没份参加。
好在四周有的是荒坡野岭,七公到底还是个有经验的老农民,他信奉的一句话,就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勤劳是生活之本,带领林春没日没夜地干,开垦出几亩荒地,种植玉米大豆和红苕,种植了桑树,养起了蚕,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在草房原址上修起了一间小瓦房,生活过得平静而富足,日子过得不比翻身户差。
他们过上了一种耕织的田园生活。夜晚七公最思念的就是他的孩子们,他和孩子们都被分拆开来迁到其它村庄,要知道那时候地主富农的行动受到政府的监督,孩子们也受到严厉的监督,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擅自离开村子的。
1953年的春天,失散多年的刘志悄悄的回到家里,七公对孙子的出现,喜极而泣,刘志是他的长孙,早在县城读书时就背着家里人参加了共产党,现在是一名解放军连长。而这些事七公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看到家庭沦落到如今的地步,刘志感到很惨然,看得出他是个有反叛心理的年轻人,向往新生活,同时他也爱他的家人,孝敬父母,更孝敬他的爷爷。当知道林春和他爷爷的关系后,感到很尴尬,毕竟在村里做小孩子一起玩的时候,林春比他要小很多。
“就叫我名字吧”林春看出刘志的为难,当着爷爷面前他始终没叫林春的名字。
当得知刘志是请假回来的时候,七公担心孙子回来会影响到将来的前途,而这些也是林春最担心的事,两人催促他连夜走掉。
临行前,七公告诉孙子,现在他身边只有林春这么一个亲人,有了林春自己才有家的感觉,对他的父母兄弟姐妹和叔婶弟妹们至今还不知流落在何处,更没有他们的音讯。
1954年,三反五反开始了,因为林春不愿离开老地主,不久林春被作为漏网地主,补添了地主成分,林春也成为了地主。在批斗会上,林春这个地主男人婆受到人身攻击,挨了打,这让七公受到刺激很大,他病倒了。
自从刘志走后,他暗中寻找到家人,家人陆陆续续的暗中回来探望病重的老人。看到他们如此恩爱,相洙以沫,是个重情重义的长辈。
1955初年丈夫临终前,看着为靠在身边的子孙,说:
“我要走了,这个家里就剩下你们的林叔啦,有空就回来看看他,有能力的不妨帮帮他。要知道你们的母亲命好,没有过过一天苦难的生活,是那年的天灾使我趁乱把他这么一个小后生买进门来,以娱心性,不曾想到竟然害到他一生,不但落个恶名,还天天为我担惊受怕,平日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与你们的母亲相比有过及而无不过,我至死心里都不安,将来无论他是否走还是留,都不要为难他。”
断断续续的谈吐,没人忍心打断他的话,回光返照之后,七公的气息越来越弱,刘志知道老人快不行了。
“爷爷,您就放心吧,我们会照顾好林叔的。”
凌晨,老人离开了人世,一家人悲痛地哭泣起来。按照习俗得三天后才能入土为安,由于家里人得返回现住地,不能久留,林春让他们天亮就走人,免得村干部发现,刘志拗着留下帮助埋葬爷爷的尸身。
林春回外家请大哥来一起商量七公的后事,因为七公原来备好的棺材已经在土改时被分掉,他便和大哥一起找到那个户主,好说歹说,最后还是大哥用了一只羊把棺木换了回来,七公才得以有棺材下葬。
出殡那天,他们请了几个壮年帮忙,在屋后挖了一个坑,依照习俗草草地做过法事,才下了葬。
就这样林春成了孤家寡人,七公的子孙每年都有人回来看望他,后来他的几个儿子都死了,孙辈们就很少回来了。看起来他们已经习惯了现居地,不再把这里当作故乡了。
早在1958年公社化后林春就不再穿女装了,那时候他被当作牛鬼蛇神常常挨批斗,在各个乡镇里游街示众,所以他决心穿回男人的衣服。在心里他还是感到自己是个有丈夫的人。公社化后,在社里他干的是男人的活儿,挣的是女人的工分。不公平的社会采取两种标准,对此他又能说什么呢?
刘志到底还是受到家庭成分的影响,他参加革命早,打过仗,55年被授予大尉军衔,1967年已经是团长的他失去晋升的机会,被迫转业到地方。
八十年代初期,那个广安人在全国搞起了改革开放,逐步恢复了农村经济活力,不久林春也被摘除地主的帽子,对他对家意义重大。当面叫他地主婆的越来越少了。
林春长期以来生活在没有地位受人任意侮辱的环境,每次上街去买日用品都受到侮辱。有的人甚至还想在半路上企图强奸他,毕竟他是正值壮年,才没让对方得逞。
他从白天大早起床就一直忙到晚,虽然孤单,生活却越过越好,几年后再度修葺了老旧的瓦房,刻意地把七公的坟墓修葺一新,竖起了墓碑,好让他的子孙们记得起他来。
尽管他的子孙回来的次数越来越少,其中大部分原因是难为情。后辈们都把自己的出生地当作故乡,就像是远飞的鸟儿,飞离了大山和贫困,林春在内心里衷心的为他们祈祷幸福和快乐。
七十岁后,乡里来了干部,要让这个五保户去养老院,他拒绝了,不想离不开这个家,他得守着他的坟冢。
林春安分于这份清静,极少趁圩赶集,更不愿与人来往,在生活环境落后的农村,干的事粗重的农活,虽然体力有所下降,也能自己养活自己。岁月无情催老了他的容颜,但多年来养成的生活习性丝毫没有改变,对女人从不感兴趣,更不愿接触别的男人。
记得2003年夏天,镇里派来农业科普队下乡,一个冯姓技术员竟然爱上他,这是个大学生,斯文白净懂礼貌,在业务上是把好手。
他不知道如何拒绝他的追求,只好有意避让,他竟然亲自登门,看着他手中提着的沉甸甸的礼物,看着他炙热的目光,林春只得把他让进门。
聊天中,林春从他那躲躲闪闪的口气和毕恭毕敬姿态,已经说明了他的来意。
原来他自小就缺失父爱,用现在的话说,他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生活过得去,就是喜欢老年人,是个典型的恋老族。他很自信地说他知道林春也是个同志。
同志?中国人都是同志,当然现在不少地方也兴起了叫人做先生的叫法。
冯技术员笑了,知道他是误会了,解释说就是无,就是两个男人或两个女人相爱就叫做同志。
林春不解自己怎成了同志呢?明明自己是被花轿抬进门的,此时不由想起已故的七公,“我才不是什么同志,我是坐过花轿的。”
林春从箱底取出一件花衣,虽然年代久远,但是可以看得出是机制的的布料,还有针脚细密,是一件精工制作的女人外衣。
看着他一脸的茫然,勾起林春内心的辛酸苦楚,往事如烟,第一次在外人面前落泪,小冯把他紧紧的抱着,替他擦拭眼泪。
林春很快清醒过来,收敛起内心深处涌去来的一丝幸福感,自己不是荡妇,守了几十年的节操,就是为了对得起已故的七公。
他没有接受这份意外的爱,善于挖掘心思的小冯因此作罢,他离开了林春。
然而老人的那件花衣,承载着一段辛酸,独守时光也许只有这件花衣才是他唯一的念想。也许这就缺少历史记载的
最后一件花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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