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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09    作者:冰泉冷涩    来源:www.6969xs.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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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没想过我还真能从从警校毕业。

  我傻,这是大家对我的评价。教官不止一次的苦口婆心的劝我要学会转弯,不要什么事都做得那么直。可我有什么办法,天生的性子,这都已经在我的染色体上排好序了,我自己又没办法进行染色体的重新组合,真是的!

  在警校的这么些年,我除了学会了必须的办案技巧之外,还学会了怎么当一个合格的警察,这是除了技巧的,神层面上的事情。好些同学笑话我迂腐,我不以为意。警察,就是用自己的生命去筑建一座坚实的堡垒,保护人民,保护我们的祖国。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那些看似困难的事情。所以,虽然我傻,成绩不算拔尖,却是我们这届第一个入党的学员。这让不少的人红了眼睛,纷纷感叹这个社会走样了,党员要傻子来当了。呵呵,社会没走样,走样的是他们的思想。

  毕业了,被分配到了东城,我是万分没想到的。因为东城相对来说治安更好一些,而我却是期待能够把一个混沌的地方亲手净化掉。这或许就是年轻时的热血吧,奔流不息,把我的青春送进我的心脏,用生命的搏动来证明自己的满腔热情。用命来捍卫的,就是年轻时的理想啊!

  事实证明,我的执着是有用的。在我25岁那年,我第一次参加了真枪实弹的任务。那时的歹徒异常凶狠,因为他们是团伙作案,所以抓捕难度增大了。后来,我们把罪犯逼到了一栋废弃的平房里,他们急了,疯狂地用机枪扫,当时的领导要求我们撤,可我死撑着没有服从。过了才一会,房子里没动静了,我赌了一把,拿着手枪单枪匹马的冲了进去。幸好我赌赢了,他们果然是没有了子弹,后来他们交代因为我们逼太紧所以他们慌慌张张的就丢失了大部分的军火。于是,我在众人敬佩和嫉妒的眼光里莫名奇妙的端掉了当是最大的犯罪团伙,立下了一等功。

  后来28岁的时候我当上了队长,理由是破了大家都不敢动高官买凶杀人案,把一个大官拉下了马。这时候局里正好给我配房了,但是我说:“我破案,是为了对得起人民,对得起我帽子上的国徽,而不是为了个人仕途和利益。我现在没有得到好房子的资格,我不要这套房。”于是我在领导不解但是又必须要有的赞扬声和同事们痛心疾首我丢了个大美事的眼光中放弃了房子,成了大家眼中公认的极品没脑子,没进化完全的二百五。

  现在我30岁了,而立之年,我没有房子,没有多大的官,所以婚事八字还没一撇。我现在也会问自己,自己是不是后悔退了当时的房子,不然我现在就可以娶媳妇了。呵呵,可是我不该后悔,男人嘛,不能老是纠结于过去的事情,要看向未来,为明天拼搏。更何况,我是警察,警察更应该把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至于自己,以后再说。再说了,我现在已经没有力气想结婚那档子事了,我已经没有力气去追求爱情了。

  不久前,局里突然发了神经,要让我们走上科技办公的道路,准备让我们所有机关人员全部换上3G手机,说是以后开会和处理手上的案子会更加方便,不用再受地域限制。于是就和本地最大的那家通信公司联系好了以后就派我和他们去讨论价格,他们给了我一个标准,不超过就拍板,否则没门。我都不知道为什么距离要派我这么个不善言辞的人去。当然,上级指派的任务我只有接受,不能问为什么。

  那天,我见到了和我讨论的那个负责人,他叫李东哲。这是个年轻人,挺壮实的,留着不短不长的碎发,好像还染了头发,因为他的头发泛着棕色。他长得不错,那双漂亮的眼睛给他增色不少。可我对染头发的年轻人没什么好感,总感觉他们太痞气了。看得出来他很紧张,呵呵,年轻人嘛。于是我就只有和他笑,后来他可能实在是受不了了,终于进了正题。但他的理论让我难以接受,我又说不太过他,只好下了逐客令。于是,看那小子气鼓鼓的就那么冲走了,为了弥补我的些许无礼,我对他说了再见,可他却头都没回。呵呵,真是年轻人,没受过挫折。

  但是晚上,报应来了,为了庆祝我们局破了一个特大盗窃案,我们参加行动的哥们儿出去喝了一杯。等我晚上晕晕乎乎的回家之后就在我们巷子口看见了喝得不行的李东哲,他被我一下给撞到了,他说我害他丢了工作,然后不醒人事。我万分无奈的把这个醉倒的年轻壮汉背回家。照顾他睡觉了,我自己也睡了。我估摸着他可能第二天要走,可是等我下班回家他还在,还把我很少打扫的房子打扫的干干净净。他要住我这儿,我无奈,他又有理,而且他那种带点抑郁的眼神哀伤的看着你的感觉还真不好,我干脆答应了。

  然后他住进了我家。

  他来了之后,家里多了点人情味。他还会做饭,也比较勤快,知道帮我打扫房子,这让我对他的态度改变了不少,看来染头发的年轻人不都是堕落的嘛!但唯一我不理解的是他没有再找工作,这也让我有些不满意,但是,毕竟是我害人家丢了工作,我也不能说什么啊。

  那天和他上街散步,他在街上的那个唱歌机上唱了首《说谎》,真好听,我头一次在现实中听到那么好听的声音。而且感觉他唱的很有感情,仿佛在唱他自己的故事一般。我想了会儿,灵光一闪,决定把他介绍给我的警校同学那唱歌去。那伙计当了一年警察就不干了,下海开了家酒吧,生意挺好。于是,我打电话给他,给他说明了情况,他也说他们那正好缺个唱歌的,于是就决定让李东哲去试试。我挺高兴,心想那脾气不好的小子终于有工作了!

  第一天我送他去的,一是怕他不知道地方,二是不放心他一个人晚上出门。他死活不愿意,还是我强行把他给抱出门的。后来我一直等在酒吧外面,里面太吵我不想进去。他出来看到我等在外面,脸上的表情挺奇怪。我心想你个小崽子不感谢我还这么个表情,但是,我还是笑呵呵看着他,接他回家。

  他说那挺好的,月工资开得不错,环境好,工作伙伴也好,还有客人给的红包拿,得多少都是自己的,挺好。我也打心眼里为他高兴。

  不过第二天他突然抽风了,说想再回公司,搬出去。我一下子倒是难受了,好不容易相处习惯了,有了这么个弟弟,他要走我真舍不得。我很伤心,他不知道为什么,过了一会又好了,我这才放下心来。不过这小子要求我不许再去接他下班了,我上答应了,心里却想我会一直去的,我怎么可能放心你一人那么晚独自回家。

  然后后来我又去了,这小子还请我去吃了海鲜,老贵了,他也舍得,说是最近红包拿多了手软。我呵呵的乐。再后面,这小子甚至给我买了一部市面上新出的高档的手机!说实话我还真不敢要,但看他那副表情,我估计我不要他会杀了我,就再次傻兮兮接受了,只是后来因为不会用又被他大骂了一顿,呵呵。

  反正有了他,我开始觉得不那么寂寞了,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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