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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门而入,朱晓天嘴里叼着一枝烟,悠然自得在沙发椅上吞云吐雾,斜着眼睛扫我一眼,红润的嘴角有些愠怒之意,“什么事?火急火燎的你干嘛?”
“黎大哥让送一个盒子给老板。”我强咽一口唾沫,小心说。
“肥崽?”
“……”我双手举着盒子,睁大眼睛目视他粉嫩生香的脖颈,不知他想说啥。
在情敌面前,我必须表现得镇定自若,不能输了气势。
“你干嘛这么听他的话?”他弹掉烟头上的灰,也不看我,不耐烦道,“今天我生日,你把后厨的路师傅叫来,晚上店里打烊后请你们吃饭。”
见我还未挪步,他媚若桃花的眼角有些凌厉,“还不去?”
“老板,盒子。”
“放桌上吧。”他显然有些恼火。
我承认,自己在他面前就是只丑小鸭。其实我不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或许因为心里近乎疯癫般喜欢黎耀明,而黎耀明又是朱老板的情人,所以,我每次见到朱晓天,总会莫明其妙羡慕他,甚至觉得自己是第三者插足,尽管自己自始至终都是一厢情愿。
感情上的事,光有自知之明还不够,真心喜欢上一个人,就像飞蛾扑火,哪怕前方是地狱,也会义无反顾一头栽进去。
黯然走出老板的办公室,阳光扑打在脸上,我心里瞬间豁然开朗,觉得朱老板那颗傲娇矜贵的心,其实并不在乎黎耀明,因为他的不在乎,所以我认为自己喜欢黎耀明,是冥冥中上天的指引,是天作之合。
“肥崽,咋这么高兴?”路伟听我传完话,搂着我脖子冲我挤眉弄眼。
“老板说,晚上请我们吃大餐。”我自我陶醉笑眯眯说。
“我已经知道啦,还有呢?”
“吧台还有事,我走了。”我实在受不了他贱兮兮的目光,明显不怀好意。我心里骂着他“路死骨”,迈开肥胖的双腿往一楼走去。
“肥崽,你减减肥,或许那位会看上你。”身后传来他调戏的笑声。
我心里一哆嗦,难道他知道了我的秘密?
那位?会是朱老板,还是黎耀明?
减肥?其实我还不太胖,才二百斤,一米七三的身高,不是我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事实上,二百,这是我拼命控制食欲才达到的最佳效果。
再减肥,自己恐怕要见阎王爷去了。
这晚,卡漫的所有员工笑逐颜开围坐在一楼的敞厅,每人面前一个小火锅,啤酒饮料自己随便点,朱老板还是很仁义的。
朱老板和黎耀明面前一个鸳鸯锅,还摆着一座宝塔大蛋糕,我们都心知肚明,这是老板的情人黎耀明送的。
举杯祝贺,开怀敞饮,望着两个红光满面,堪称绝配的中年男人,我虽然有些伤感,却并不伤心,因为我知道,在朱老板心里,黎耀明算不上他的最爱。
我在卡漫人缘极好,主要是我不跟人争抢,属于没脾气的那种性格,所以,即使有人想欺负都觉得无趣。
“肥崽,走,咱给老板敬一杯酒,感谢他对你的栽培。”小悦比我大一岁,却也喜欢肥崽肥崽地喊我。其实,他只是身材比我瘦点,个子比我高点,皮相比我好看点,会来事,属于能说会道那类人。
我端起酒杯,欣欣然和小悦走到老板的台桌前。小悦先是眉飞色舞赞颂了一番,什么老板是在世活菩萨,是人中龙凤,是世间风华绝代的美男,是在座所有人的衣食父母,总之,说得我心里都翻起些波澜,生怕老板会反胃作呕,还好老板一直笑靥如花倾听着,倒是一旁的黎耀明稍稍皱了皱眉头,显得有些不耐烦。
轮到我的时候,我只是微微一举杯,庄重地说了一声,“祝老板生日快乐!”
杯中酒随之一饮而尽。我看到黎耀明向我投过来赞赏的目光,很友善,很柔和。
这一刻我突然想,假如自己醉得一塌糊涂,醉得生死皆忘,黎耀明会不会心疼我?就像那晚我心疼他一样?
答案可能会让人遗憾终身。因为黎耀明感觉就是花花公子,而我只会沦为一个笑柄。
最后,朱老板站起身,扯开嗓门笑着说,“好啦,大家就不要一个一个敬酒了,先敞开肚皮把餐盆里的肉肉消灭光,然后一起去对面的蓝天K吧唱歌。提醒一句,千万别把自己灌醉了啊,否则没人拖你这头死猪……”
当老板“死猪”的口头禅蹦出来的时候,周围响起排山倒海的喝采声,甚至有人不经意往我和小悦这边望过来。
小悦竟是恬着笑脸,伸长大胖手臂,抛给对方一双色色的媚眼,“嗨,没见过大帅哥吗?”
我却是抬眼望向老板身边的黎耀明,恰好他也扭过脸来望我。四目相对,恍惚撞出了火花,也或许是我的错觉。
我慌忙低头。望着面前一碟牛肉卷,一碟羊肉片,一碟青菜,一碟杂粮面,一碟水果,一碟豆腐丝,我心里直打鼓,平时我饭量就小,倘若今晚剩下,一则浪费,二则显得对老板的生日不敬。
小悦就坐我旁边,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笑嘻嘻和我商量,“肥崽,你要是吃不完,可以先分悦悦一半,好不好?”
容姐一筷子敲在小悦手背上,“岳不群,你老实点,小何今晚必须得吃饱,底气才足。记住了啊,你们每人都得给咱们老板献上一首歌,晓得不?”
“不就唱歌嘛,这有何难?我那好汉歌绝对底气十足,惊天地泣鬼神!”小悦啪啪拍着胸脯,大义凛然道。
“谁听你那好汉歌?早就听腻了,我们家荣荣唱歌才好听,最近又学新歌没?姐姐今晚可等着一饱耳福哦。”容姐就像我的亲姐姐一样,一向很照顾我,我手机的全民K歌上总会有她的身影出现,所以她知道我喜欢唱歌。
我心里流淌着一股暖意,冲她憨厚一笑,算是默许。
今晚,我一定要好好唱一首歌,我要让黎耀明知道,虽然我很丑,但我的歌声很温柔。
赵传的那首老歌我特别喜欢,但今晚我不会唱它,今晚,我一定要唱一首流行情歌,深情款款,爱如潮水,只是,黎耀明,你会喜欢吗?
这是一个霍乱的午夜,我承认,自己有点像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但是,如果真心喜欢一个人,倘若你什么都不去做,那你对他所怀的心思还有什么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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