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姆森有着一头棕色的头发,一双亮灰色的眼睛——他的那双眼睛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因为他在看着人的时候,会让人感觉是在“含情脉脉”,连我这个最迟钝的人,也能感觉到。
另外不知道是因为欧美人爱吃肉食、所以发育得比中国人早,还是因为他跟格瑞一样喜欢健身锻炼,反正他也像格瑞那么高大威猛。——那可能就是我喜欢看他的最主要原因,因为我懦弱,而且缺少保护,从小到大受尽欺负,高大强壮的男人,会让我产生安全感和依赖感。
尤其汤姆森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看见他裸着上身,在他发达的胸肌上,居然……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些人胸脯上也会长出那么多的毛!
不过汤姆森身上毛虽然多,但却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些浑身长毛没开化的野蛮人,他反而对待任何人都是温文尔雅,宽和仁厚,就像一个很有风度的绅士。格瑞在女孩儿面前大多数时候也能表现得像个绅士,但是他没有耐性,而且大少爷脾气重,几句话一啰嗦,他就不耐烦。可是汤姆森的脾气却非常好,对谁都很有耐心,也很会哄人开心。比方说看见适合我的小玩意儿,他马上就会给我买,当然有时候他也会提醒格瑞给我买;而莫斯喜欢零
嘴,于是看见有特色的零
嘴,他偶尔也会给莫斯买——之所以偶尔,是因为莫斯已经在做事,而他还是学生;当然,无论吃的玩的,他买的最多的,还是送给斯密斯的。
我发现真的就像格瑞说的,汤姆森跟斯密斯虽然……各自都喜欢
乱搞,但确实很相爱。斯密斯有点儿小脾气,汤姆森总是会让着他,而且对他非常温柔爱护。无论何时何地,斯密斯一点儿细微的不适,比方说登山崴了脚,吃饭磕了牙,等等,汤姆森就会很紧张,并且立即予以保护或抚慰。——如果我遇到这一类的事情,格瑞也会马上有反应,但格瑞的反应总是凶巴巴的。而汤姆森面对斯密斯,却充满了爱惜和心疼。而斯密斯呢?虽然他的眼光老是追着格瑞,但是他看着汤姆森的时候,眼睛中的那种眼神,确实跟看着别人的时候不一样!就像……比汤姆森的含情脉脉,还更加的含情脉脉。当然,当汤姆森看他的时候,眼睛中那种“含情脉脉”的神情,也会显得更加浓厚。
说到眼神,这就又有点话题。我的眼光当然永远追着格瑞,我根本就不看其他任何人——刚才说了,有时候我会悄悄偷看那个不比格瑞差多少的汤姆森,但那种时候真的是寥寥可数。后来格瑞警告我不准再偷着看他,我就真的不敢看,连偷偷也不看。而格瑞呢?我原本以为他的眼光总是在周围的身上转,但是或许,很多时候他也在看我。不然,他怎么能够知道我偷看汤姆森?
至于莫斯,看汤姆森的时候最多,当然也会经常看格瑞。
这又要说到汤姆森。我刚说了,他有一双看人会含情脉脉的眼睛,而且我老是觉得他的眼神好像粘在我身上。一直到后来莫斯悄悄跟我开玩笑说汤姆森是想勾引我,那就吓我一大跳,我才明白也许他的眼睛并不是看谁都那样。虽然我当时对“勾引”这个词还蒙查查的不太懂,因为我不明白怎么算是“被”勾引,我也不知道我喜欢看他算不算是“被”勾引,但是我真的不想被勾引,就算是汤姆森我也不想!别说他跟格瑞比还差了那么一点——起码在我看来是如此,就算他比格瑞还帅——那不太可能,在我眼里,世界上就不可能会有比格瑞更帅的男人,——而我也绝不愿意让自己成为“好东西”,让任何人去跟格瑞“分享”!
我不想被勾引,也害怕被勾引,而且我总觉得说不定又是斯密斯让汤姆森先来“勾引”了我,然后他自己好去“勾引”格瑞,那我当然更是坚坚决决地拒绝勾引!
再加上那个时候格瑞已经警告过我不准再偷看汤姆森,再听莫斯一说,我更是从此以后离得汤姆森越远越好。
可是汤姆森就是喜欢追着我,甚至时不时地瞄准机会就会摸摸我的脸,捏捏我的手。那让我真的很不自在,也不舒服!幸好大多数时候他刚一靠近我,就会被格瑞撵走。
直到有一天,趁着格瑞走开,汤姆森忽然贴到我跟前,我一回头,发现他离我那么近,吓得不由自主“啊”了一声。
而他,可能真的觉得我张着小嘴的样子很“诱人”,他就情不自禁在我嘴上亲了一口。
我目瞪口呆。
格瑞第一次亲我的时候,我也目瞪口呆,但是我心跳跳,脸红红。但是这一次,我完全没感觉,我只是被他的突然袭击吓得迷糊了。
可是汤姆森以为我是陶醉,结果,他搂住了我的腰,就想再一次地长吻我。
我没有推开他。不是因为他的外形让我很有好感,而是因为我的脑瓜儿反应比较慢。而且,从小到大我就没有学会反抗。
然后就在汤姆森的嘴唇再一次要接触到我的嘴唇的时候,我突然惊慌失措地叫出来。再然后,我就哭了。
感觉好丢人!我要是别哭,我要是在他脚上跺一下,或是在他脸上打一下,甚至是在他嘴上咬一下,都比哭强。
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做,那一刻,我居然……只会哭!
结果,吓得汤姆森手忙脚
乱。
再结果,格瑞奔了回来,照准汤姆森就是重重一拳挥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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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莫斯跟我说,那是格瑞跟汤姆森从小到大第一次打架。——当然他们两个人自小到大打过无数次的架,因为两个人都不是什么文明人,但是要打向来都是一致对外,两个人之间相互打,是第一次。
不!也不能说是相互打,因为汤姆森根本没还手!他的嘴都被打出血了,他也没还手。
你说我害人不害人?
斯密斯不停骂格瑞不讲义气,又不停地骂我大惊小怪。格瑞不吭声,让他骂。可能他也有点儿后悔下手太重。
我当然更不敢吭声。
然后那一整天格瑞跟汤姆森相互谁也不说话。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莫斯提议干一杯,两个人就相互干杯,但是还是不说话。
我胆怯地坐在那儿,一时看看格瑞,一时又瞄瞄汤姆森,心里很惶恐,也很抱歉。因为我知道格瑞对他跟汤姆森的友情有多重视,他甚至说他们两个人之间可以相互为对方付出生命,然而,我的幼稚和惊怪,让他们铁板一块的友情,产生了裂纹。
一直到晚上临进屋睡觉之前,我跟格瑞的房间在里边,我们已经走过了汤姆森跟斯密斯的门口,格瑞忽然回身,跟走在他身后的汤姆森相互张臂抱了一下,两个人还是什么话都不说,就各自进屋睡觉。
但是忽然之间,我觉得好感动,也很放心!因为我发现我轻看了他们十几年沉淀下来的沉甸甸的感情。这两个人的确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无论发生什么事,天塌地陷,也不可能让他们的友情,出现任何裂纹。
果然到了第二天,格瑞跟汤姆森就和好如初——也许不能用“和好如初”这个词,因为他们俩也许根本就没有真正生过对方的气,所以你根本就看不出来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任何矛盾。也所以,用不着和好。
那就把莫斯气得直摇头,说担心他们两个担心得一夜没睡好,结果都是瞎担心。
斯密斯就说:“我才不替他们担心,我只是心疼汤姆森挨了打不还手。莫斯我跟你说,汤姆森对格瑞比对我还死心塌地,他们两个幸亏格瑞不是无,要不然早粘在一块儿拆不开了,根本就轮不到我插进来!”
“不会不会!”汤姆森马上就接口,“就算他是无,我也不会要他,你看看我跟他都这么大一块儿,谁上谁下?怎么搞?所以还是你配我最合适!”
然后他们就一起“哈哈”笑。格瑞骂了一句我听不懂的粗话,有点无奈地也跟着笑。
我其实很羡慕他们之间这种无隔阂的友情,我也想笑,但是他们说的那话,却让我羞得不好意思笑。
之后格瑞曾经再一次警告汤姆森不准再打我的主意,但是汤姆森根本不在乎他的警告,好像很笃定任何人任何事也不可能令他跟格瑞的友谊真正受到损伤。而这一点,我也相信。
所以他半真半假地这样回答格瑞:“你太不够意思了吧?我的斯密斯你什么都做过了,你的小可爱你就霸得这么紧碰也不准碰,那我岂不是亏大了?不过你放心,我现在暂时不会再动他,更不会再像昨天那么冒失!小可爱还这么单纯,我会耐心等他长大,到时候……哈哈!如果他自己愿意接受我,你拦也拦不住。不过也说不定你等不到他长大就已经对他失去了兴趣,到时候别忘了提醒我一声,让我早点儿来接手。”
格瑞气得扬起手,汤姆森嘻嘻哈哈地马上接一句:“啊!有一个办法可以让我完全不打他的主意。”
格瑞瞪着他,但收回了手。他才又笑嘻嘻地接着往下说:“你真想独霸他,就把他娶回家去藏起来。中国的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你可以带他回美国注册登记。一旦他真的成了你的另一半,我要还不死心,那我就真的是不讲义气了!但如果你不肯娶,那他就还是自由身,就算我不追,别人也会追,那你为什么不看着我们老朋友份儿上,干脆成全我?就像我跟斯密斯,他要追你,我不拦;你要接受,我为你们高兴,但是你不接受,那是因为你不是无,而不是因为你顾忌着我的面子,所以我并不承你的情。我跟他现在都还是自由身,谁都可以追求,相应地,也都可以去追求别人。但一旦有一天我们正式结成伴侣,我们就会忠实于对方,也会要求对方忠实……”
“好好好!你们要怎样是你们的事,不用说来给我听。”格瑞被他的长篇大论听得不耐烦,“但我不是无,我要娶一定娶女人!”
“那你凭什么霸着他不让我追?是你没义气还是我没义气?”汤姆森马上反将一军。
格瑞咬牙切齿地瞪着汤姆森。良久,终于点一点头:“好!你想追他是不是?你想等他长大是不是?那行!那你最好别回美国了,你最好留在中国慢慢等他长大!”
“这可是你说的,我正好想到中国来留学,到时候自然吃住都是你的!”
“你这个……”格瑞看起来真真正正是被他打败了,所以他就回过头来凶我,“看见没有?这就是一只狼,你以后给我离他远一点儿!”
“哦!”我当然乖乖地点头。
汤姆森冲着我眨眨眼,我马上扭转头看也不看他。他心里打的什么鬼主意我很清楚,无非是想把我当成“好东西”拿出来跟人“分享”。虽然经过几天接触,我对他跟斯密斯已经不像最开始那么反感,也不觉得他们这两个“人”——有多下流,但那种“事”——肯定是下流的!别说我心里只能装得下格瑞一个人,也准备一辈子只忠实于格瑞一个人,就算没有格瑞,打死我,我也绝不做、也不敢做,那样下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