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的前半生似乎是为了印证我命运的悲哀。这悲哀源于我个人,也源于我所处的这个时代。就像每个人始终是要被定格在一定的时空,不可能永远地超越。
我15岁这年,确定了自己是个无者。世纪之交中国的一个小乡村,无这个词我甚至都不曾听说。当发现自己喜欢的对象竟是位同性的时候,几乎没经思索地认为这是错的,恐怖的。至少说出来,我是会被抛弃的。
街对面的刘家有个傻子,比我年长几岁,一直关在刘家后院里,小时和小伙伴调皮时翻到后院看过他;尖脸,小眯眼,头发很短,被剪成一茬一茬的,支在头皮上,笑时脸上有两个酒窝,牙齿亮白亮白的,
嘴唇纤薄,人也很白,个子瘦高,若不是他一个人围着枣树傻笑流口水,还真的是很秀气,象个古时的书生。有次,他光着身子从家里偷跑出来,在街上
乱吼傻笑,被家人用皮带套着脖子拖了回家。夜里四周都安静下来的时候,偶尔会听见他的嚎叫,那么的凄厉,悠长,象一股烟似得绕在云里,天亮才散去。
不明世事的我,感到作为一个异类最深层的恐惧:象个畜生一样被管教。与其被这样对待,还不如死去。可死也是一件需要理由的事,我没有可以说的出口的理由。养我育我的
父母,我还没有报答,我走了,他们老了怎么办。死这件事,我暂时是决定等他们都走了,哪一天我觉得无聊了再走。
活着就要害怕,恐慌,但所幸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懵懂的我决定永远保守这个秘密。
没有死去的勇气,感觉自己是个活死人。青年时期的悲观来得真切,深远,我觉得此生与爱情绝缘,处于一个介于生与死相加的境地,隔着玻璃看太阳,很灿烂,然而却永远无法亲身感受。因为当时我憨憨地以为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喜欢上了同性。
尽管如此,那一刻起,懵懂依旧却面对恐惧的我,便不曾改变我是个无者这个想法,我所要做的只是保守这个秘密。
或许这是个愚蠢的决定,但是改变它,我便不是我了。否认自身的存在,是一种罪过。无论自身是如何地罪恶卑微与肮脏,生命总该有他存在的意义。小草存在的意义,或许它自己也不清楚,可它却为世界献出了一抹绿。我要活着,即使只为了存在。本能性地捍卫,忍受这整个社会若有似无却几乎是牢不可破的隐性制约,只为我的存在。生命,开始拥有了一种原始的卑微和坚强。
确定自己与周围的人不同,一个异类本能性的恐惧:坚守这个秘密,直到孤独地走向死亡。15岁,本该是个花开的年岁。那年,这是我头发开始变白时的全部想法。
这一切的原因开始得很简单:一个人为我暖了手,喜欢上了他。
那一刻我活了,又同时死去。之后的岁月,尽是对它的追悼。
忘了那是个怎样的下午,毕竟时间太久,好似记得的一幕幕场景,经时间洗涤,也不敢果断地肯定了,空余下骨架,忘记的那些就随手补上了。
那天应该没什么特别。天一如既往的澄蓝,高高的,是北方冬天那种惯常的深邃。行道两边的桐树,空着枝丫,点缀了晴空,一棵棵地迎面走来,干练地如同这苍凉而又温暖的大地。鸟儿在地上蹦来蹦去地啄食,人来了,飞上枝头,嘹亮一会儿歌喉,人去了,回来继续它未完成的进食。婆婆们依旧坐在自家门前的阳光地儿里,捺鞋底,给丫头洗头,梳头。大爷们则围在一起看两个老伙计斗棋,孩孙们在外围,伸着冰凉的小手,往爷爷脖领里钻……
还好学校离家不远,否则十分钟可赶不到学校。该死的电视台是不知道怎么安排播出时间的,《还珠格格》居然安排在午间播出,就这,本集的结尾又给漏了。
虽然已经是第二遍看了,可感觉还是那么意犹未尽。
“咚…咚…咚…咚……。”终于赶在那口老破钟最后一声响结束时,做到了座位上,又一次证明了我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上一次讲到哪里了啊……”语文老师一贯的开场白。
“哎,你手怎么那么冰啊,我帮你暖暖。”昨天调位过来的新同桌,望着他那莫名其妙询问的眼睛,我下意识地想把手抽出来。
“别动!好好听课。”没见过,这么霸道的给人暖手的。不过,我服从了。
………
“我手心已经出汗了。”不知为何,我声音出奇地小。
对于他,这位新同桌,我之前仅有的印象是,他挺爱玩游戏机,总是穿一件
黑色背心,穿梭于游戏厅拥挤的人群。刚开学,自我介绍时,记得他名字叫章文。学校走廊也碰见过几回,可人又没特点,就没在意。
这人做事怎么这么怪,给我暖着手,还能一本正经地盯着
黑板听课?
发型不错,碎剪的短发,头发却是枯黄;眉毛也不黑,眼睛细细的,不算小,戴一黑边眼镜,挺有神儿;脸上有些雀斑,却是不甚明显,鼻子高挺,
嘴唇较常人有那么一点点厚;皮肤挺细腻的,有点白,不过更偏向于淡黄。整个人瘦高瘦高的,象泥塑似的苗条。他身上还有一种淡淡的香,不过也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味。
“你课上想什么呢,怎么老感觉你心不在焉的?”说话连正眼都没瞧我一下,还是那么一本正经地学习——记笔记。
“还说我,你也不是心不在焉嘛,要不怎么知道我心不在焉的啊。”
“我听课,该记得都记了。你呢,课上就书在桌上,其他没见你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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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记在脑子里了。”
“那你都记住了?”
“差不多都记住了。”
“差不多,那就是还有没记住得了。”
“你记了笔记,那你都记住了吗?”
“……没有啊。”
“那还不都一样嘛。”
“不一样,我记不得的,还可以再看看。”
“噢。”
“你说话怎么这么没气势啊?”
“噢。”
我从没觉得自己很有魅力,而他居然帮我暖了手,还跟着问了一大堆问题。
我算是一个糊涂的人,人生没有远大理想,至少现在还没确定,所以做事也都不是很上心。一件事如果刚开始还有新鲜感,可久了呢,势必要遭到我的懈怠。再说,马马虎虎也没什么不好。学习,能轻轻松松考高分,当然好,不能的话,也别太逼自己。我妈从小就这样教育我和我姐:病了就在家休息,带病上课,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多受罪啊。后来,我才知道,我妈从没想过我有一天会考上大学。因为从我上幼儿园时候的表现来判断,顶多初中毕业我就呆家了。我妈当时的想法也不能说不对:幼儿园我上了两年,连自个儿名字还不会写;小学一年级入学考试,我两门成绩合起来才三十四分。至此,她便断定我不是读书的料。
之后,我小学二年级,奇迹般地期末考了全级第二名,当时奖状带回家,我妈正在打麻将,给我了两块钱,让我自己买东西吃,后来,奖状包书皮用了。我爸估计这回事儿也都不知道。从此,我便了解,我的
父母与其他父母不同:别人家孩子学习不好,那是整条街地追着打,后者更是杀猪般地嚎得半个村子都听见;而我只要身体健健康康,人不要太蠢即可。既然,学习好与差对我没什么差别,干嘛累着跟自己过不去。
然而,一切都还好,我规规矩矩,在老师的严加管教之下,学得还可以,顺顺利利考上普通初中,重点初中差了几分。考重点初中那会儿,我几乎狂躁得都有点不像我了,向往着向考进去。进去之后,学习会更加好,至于学习好有什么用,我便不知道了,也没想过,考试过去之后,我恢复了往日的安静。记得小学时,老师说过,小学上完是初中,接着是高中,最后是大学。当时感觉真的是好遥远,我连小学都还只上了一半,等上大学是哪一年的事了。想想都累人,幸亏,我连想都没想。潜意识里,我真的认为自己是个蠢人,不过不要紧,任何人都没觉得不好,我自己也感觉挺好的。
一句话,我喜欢糊里糊涂的过日子。醒了,就起床吃过早饭去上学;上课,就专心听讲,偶尔开开小差,不让老师发现便可;放学,得赶紧回家,看电视。每一天都这么过,挺开心的。
然而,碰见他之后,我开始不糊里糊涂了,尽管那种日子,我还是很喜欢,可之后的岁月,却再也没有享受过。我一生最快乐的日子,在童年。
原来,我并不是脑子不想事情,只是我想的事情别人都不屑于想,所以听着别人的想法,觉得自己关于那些,一点都没想过,就误以为自己什么都没想。一个人,象童话世界的主角一样,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有我行事的风格,对待外面的世界,我尽可能的和蔼,不发生冲突。我喜欢活在我的世界。——我想这就是我魅力所在,只是他比我先发现了,我是后来自己才想清楚的。
多年后,问别人有没类似的感受,世界以自己为中心,他们都说我小时候电视剧看多了,我自己认为也是这样。
那天晚上,我有点睡不着,感觉手心老是有汗,暖暖的,黏黏的。
“你在看什么?”我感觉自己好奇怪,别人的事情我以前从来都不上心的。可是,和他坐在一起不说话,心里总是
乱乱的,不能专心干其他事情,况且我真的很想知道他在看什么。
“《读者》。”他还是那个笔挺的姿势,真累,不过看起来好有
精神。
“《读者》?……,是关于什么的书啊?”说句实话,从小到大,我就买过一本书,还是一本作文集,为了打发寒假每天一篇作文的作业,买书是不得已而为之的。画册,唐诗宋词,我二伯家多得很,我二姐应该都会背,她被罚坐在凳子上背书的时候,我在旁边玩,也跟着背了一首,只是后来就再也没认真看过课本之外的书了。
“是一本关于人生大智慧和真情感的杂志。我这儿还有几本,你想看吗?……想的话,拿回去看吧。”
“噢。”我接了过来,拣了一本封面好看的留下,其余的又还给了他。
他说话,办事,总是有那么点不同,一丝不苟,并且好像还很有道理,是如此的卓尔不群。扭头跟我说话的时候,眼睛乌亮乌亮的,黑色眼睛框也特别显眼,很有学问的样子,有一种炙热,认真在里面,可又有点傻,这样看他甚至有那么一点点帅。
碰见他的第二天,除了以上谈话,我们就是看这杂志,度过了余下的空闲时光。
《读者》的确是本优秀的杂志,之后它伴我走过了整个高中时代,曾经我还向它投过一篇稿子,后来却是杳无音信了。从它上面我了解到人和人不仅仅是一具具不同的躯体,更重要的是思想的差异,是一团一团的光影,在这儿面容是模糊的,只有这团光的色彩是独一无二的:这就是它教我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同。学到的还有很多,体验诸多前所未见不同的思想,与之相撞,交融,感悟,形成自己的思想,当然这之间陪伴我的还有他。
他象是一束光,让我在混沌中看清了自己,进而在光彩中融化,发出自己的光芒。他相较于周围的人,有太多的不同。我很好奇,很喜欢,开始喜欢和他比,希望超越他,不同与他,可又想和他一个样儿。
他总是不辞疲倦地教我这个,教我那个,学习上,生活上,抑或是思想上。如此多的见解,他就象片广袤的大草原,任我骑着马四处驰骋,找寻我想要的东西。我是他的听众,是他一个人的演奏厅,在我这儿,他可拉响任何他想演奏的乐曲。我很享受这段日子,感觉生命开始了另一种运转方式。我手凉时,他还是会给我暖手,有时,还一起去吃些小吃,比赛扳手腕,看谁的肌肉更发达;而我,则学着电影《甜蜜蜜》上黎明在张曼玉身上弹奏《甜蜜蜜》的手势,课上时在他大腿上弹奏,他对此一点异议也没有。在那个时代,那是异样的举动,却是独有的浪漫。
好景总是好像特别短。没过多久,又一次调位,他有了另外一位同桌谈心聊天。我有点伤心,惆怅得一如雨天不能外出玩耍的小孩,心里憋得很,而他似乎从没意思要察觉我的心事。我想回到以前,却回不去了。
面上,碰到时,还都是高高兴兴的。私下,心里不舒服,很难过,很失落,总是回想在一起时发生的事情。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打算明天,唯一清楚明了接近他的方法是通过学习的方式,超过他,让他注意到我。可是,一直到中考,我没有一次超过他。他也好像没了我这个好朋友。我想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我失去了他,不想再看见他,心里装着一个人很难受。所以中考,成绩不是很优秀的我,选择了一所同学们一般都不会选报的较远的高中读书。他也应该考上了重点高中。